Friday, April 17, 2009

盗版光牒

超级无聊的新闻,盗版商偷吃,车主当灾!大家一起呼吁不要再买盗版啦!反正警方不去捉盗版商,不去捉匪徒,不去保护人民,不去做有意义的事情,反而设路障捉我们!谁的车子没有盗版光牒?就算没有,谁会愿意把正版的光牒放在车子里晒太阳?好咯!以后大家驾车的时候只乖乖听电台就够了,可以帮助大马经济发展!

摘自某报章:
公眾譏警方有匪不捉設路障查盜版碟無聊
(檳城、大山腳、亞羅士打15日訊)警方下令嚴捉及設路障查盜版光碟,北馬一帶市民普遍認為,警方玩到沒有東西好玩,且不滿警方不集中主力維持治安,反倒浪費時間在芝麻小事上。
警察總長丹斯里慕沙哈山已下令全國各州總警長,針對盜版光碟採取嚴厲行動本報進行的街頭訪問中,北馬市民對警方的做法是反感及引起反彈。
大才小用
公眾第一個反應是杜絕盜版光碟應是貿消局的責任而非警方,倘若警方仍執意設路障查車輛內是否有盜版碟,似乎大才小用,还會使交通嚴重大塞車。目前治安嚴重亮紅燈,警方應設法挽救治安,還平民百姓一個安寧社會。市民對警方幾乎淡忘了他們應有的責任感到悲哀,並促請杜絕盜版風氣應該交由貿消局全程處理。
製造貪污機會
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受詢時說,警方不應該採取這項行動,現階段,警方該做的是更積極去取締盜版光碟商,而不是對人民下手。 “這或許已是矯枉過正,打擊一項罪案需回到源頭,要解決問題就去對付盜版集團,不然,這些盜版光碟依舊會在市場上氾濫。”他諷刺說,這種取締行動可能會制造更多的貪污機會。
心存疑慮
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小販認為,十個警員十個都擁有盜版光碟,不如總警長先取締他的手下,再對普羅大眾下手。 “他們(警方)可以檢查我們(人民),我們不能檢察他們,誰又會知道他們自己有沒有犯法?”
搜車侵犯隱私
每位車主車內的東西都是私人的,外人沒有權力檢查,除非掌握了證據,確定車內藏有盜版光碟,否則就是侵犯他人隱私。突然被外人檢查車內的東西,相信每個人都會覺得掃興,如果車內有小孩,也可能因為警方的檢查行為而被嚇壞。
擒賊應先擒王
盜版光碟會在全國流傳,肯定是有“源頭”存在,相信警方也不可能不知道,但如今不對症下藥,反而設路障檢查人民的交通工具,令人質疑是否會有效果。所謂抓賊要先抓王,難道警方不明白這個道理嗎﹖
從一點都不實際
警方不把更多精神放在錄製及販賣盜版者身上,卻把消費人當作目標,令人覺得遺憾及不切實際。
盜版光碟在今日如此氾濫,警方也明白原因何在,人民只是消費者,不是造成盜版光碟氾濫的源頭。
翻錄算盜版嗎?
最重要的是,警方在執法前有沒有設立一個完善的機制,比如說,如何在路上馬上鑒定一張光碟是否為盜版。若我買了正版音樂光碟,但翻錄一張放在車上用(正版的放在家做為珍藏),算不算盜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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