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从减少泡夜店后,我们喜欢拜六礼拜三五知己躲在家喝,都是喝啤酒。在家喝的好处就是醉到死猫一样都不必卸妆。嘻嘻!
其实我不是很喜欢啤酒,常劝说他们,啤酒伤身体,喝多有肚腩,不如改喝红酒和色酒。说了很多次,没有人理我。
有一天,我们把喝剩的色酒拿出来干完它。
终于有人说“色酒真的没有啤酒那么难喝”
我打蛇随棍上,说以后我负责买红酒,我们慢慢戒掉啤酒好吗?
就有人说,管它,我要的只是mabuk,能醉就好。
讲起“醉”,他们说很久没有见过我醉了,我醉起来大家都会怕。大家开始怀念醉的滋味,和丑态。
我的丑态就是~
飘飘然的时候,如果我是司机,先把车锁匙交出来(我没有胆量逞强,也没有多余的钱去面对车祸的后果)
再喝站不稳,我会吵身边的人回家。我想念床。
再喝卡在喉咙,去厕所吐。
吐完再喝,我会摆臭脸,但是不会骂人。
再喝下去,我会头低低不动,谁来慰问我都回一句“不要碰我”
我并非生气,只是想平衡自己,随便一个碰,我身体一斜,分分钟会狂奔厕所再吐过。
我爱酒,酒量不差,但是身边厉害喝的朋友太多,每个叫自己千杯不醉,所以我什么都不是,只是一名"kelengnah teh" *
* 注:"kelengnah teh"=讽刺那些每次别人干杯他随意的人,就是我。